中国纹身史
中国文身早在新石器时代便已存在于先民社会中。从彩陶文化到三星堆遗址,自东南的吴越到西南的蛮夷,古代文身行为的分布区域其实是很广泛的。尽管在图案选取和刺图理由上各不相同,那些文身却似乎都不具有社会阶级上的贬抑性质。
然而,西周以来的华夏国家,却将“身体”和“花纹”的联系,摆在区别良贱的脉络里来使用。“五刑”中的“黥墨”之刑,正是其类。例如:秦始皇建筑长城时,惩罚有过失者就在脸上刺上“城旦”;宋朝为防止发配边疆的人逃逸,会在脸上刺上“刺配有周”的字样。
先秦以下,文身的类型大抵有三种。其一是以审美或勇壮为着眼的文身行为。其二是与军队统御相涉的“健儿文身”。在有军功者的手臂上刺上“赤心报国”,大概是从岳飞那里泊来的想法。两宋之交,刺字明志的军人很多,有些还被当作是忠义的象征。其三是作为刑法的黥刑。
唐宋以后,文身技术在刑罚上的应用虽然仍旧方兴未艾,但以彰显个人意识为动机的类似行为,却也开始登上历史舞台。文身逐渐成为风尚,甚至出现了专业的“刺青”师傅。
有关商业化文身的记载,自唐至元皆不稍歇,但下至明清,则嘎然而止。这可能与当时的官方禁令有关。
到了近现代,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,从影视作品中看到了大量的黑社会、恶势力,这些人身上多有文身,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士也纷纷效仿,所以,人们就将两者“必然”地联系在了一起。
事实上现代纹身集合了历史,绘画,人体结构,肌体活动规律,玄学,针法……等多项专业知识,渐渐成为一门多元化的学科。
它对纹身师的要求也特别高,构图是否美观,针法是否纯熟,纹身的部位是否合理,活动时会有怎样变化,甚至怎样的图案会主宰什么的人运程……都是一个纹身师要事先进行周密考虑的。(但是,国内大部分纹身师只是纯粹的从商业性出发,并没有正确的对待这门艺术)
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正视这门艺术,将它看作是艺术、时尚以及个性化的私有符号,用它进行内心的宣泄和个性的张扬。